西药经营部和个人经济纠纷,西药经营部和个人经济纠纷案例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西药经营部和个人经济纠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西药经营部和个人经济纠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个体诊所过期药品处罚标准2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七十五条 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销售过期药品会面临行政处罚,严重的构成犯罪,要受到相应刑事处罚。
本条所称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劣药的药品。
第四十九条 禁止生产、销售劣药。
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
(一)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
(二)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
(三)超过有效期的;
(四)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
(五)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
(六)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一规定明确了在食品药品市场,买到存在质量问题的药品,是可以要求卖方惩罚性赔偿的,但是具体数额需要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酌定。
因为过期的药品吃下去对人体是有很大的危害的,可能会对人体的一些器官造成不良的影响。所以对于销售过期或者是劣质药品的人,我国的法律是会处以严重的刑罚的,所以千万不要销售不合规定的药品。
关于西药经营部和个人经济纠纷和西药经营部和个人经济纠纷案例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西药经营部和个人经济纠纷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西药经营部和个人经济纠纷案例、西药经营部和个人经济纠纷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