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药店处方药管的严不严格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药店处方药管的严不严格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零售药店对处方药销售管理的主要内容

1、零售药店对处方药销售管理的主要内容

凭处方销售:零售药店必须凭医生开具的处方才能销售处方药,不能违规出售处方药。 药师审核:驻店药师需对医师处方进行审核,并签字确认,以确保处方药的合理使用。 审核内容:药师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处方是否合法、清晰、完整;药物是否正确、剂量是否合适;是否有配伍禁忌或其他注意事项。

法律分析:销售处方药必须凭医生开具的处方,由驻店药师对处方进行审核并签字,方可依据处方调配销售,对有配伍禁忌和超剂量的处方,应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需要经原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或销售。处方所写内容模糊不清或已被涂改时,不得调配。销售人员调配完毕核对无误后应在处方上签全名。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第十条指出:执业药师或药师必须对医师处方进行审核,签字后依据处方药正确调配、销售药品。对处方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销售。

第二条根据药品品种、规格、适应症、剂量及给药途径不同,对药品分别按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进行管理。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非处方药不需要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即可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第三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的制定。

第九条 通过网络向个人销售处方药的,应当确保处方来源真实、可靠,并实行实名制。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应当与电子处方提供单位签订协议,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方审核调配,对已经使用的电子处方进行标记,避免处方重复使用。第三方平台承接电子处方的,应当对电子处方提供单位的情况进行核实,并签订协议。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药店处方药管的严不严格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药店处方药管的严不严格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