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中药法规,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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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域中药材产业发展问题与对策?
一、存在的问题
炎陵县中药材产业发展起步虽早,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就目前来看,中药材种植较为盲目,中药材产业链较短、产品附加值低,中药材产业发展仍处于散、小、乱的初级阶段。主要体现在:
(一)缺乏统一高效的推进机制。炎陵县中药材产业发展管理涉及部门较多,而各单位只是根据各自职责为种植户或企业提供相应的服务和技术指导。发展中药材产业涉及面广,相关部门各执一节,以致技术、人才、服务、项目、政策形成不了合力,有时难免出现“九龙治水”的现象,都想管好、服务好但又存在管理不到位、服务不及时、交叉管理等情况,企业与种植户遇到生产经营困难,不清楚找谁解决。
(二)缺少全局性的总体规划。针对中药材产业,国家、湖南省分别制定了发展规划,但炎陵县还没有一个总体发展规划,各相关部门也未就中药材产业发展制定详细的规划。由于缺少规划,没有合理利用山区、丘陵等不同自然资源,科学安排生产基地和研发加工场所,容易造成布局不善和一哄而起等短期经营。没有统一的管理和指导,经营主体各自为营,容易导致生产经营的盲目跟风,或是消极等待观望。这一因素,严重制约着炎陵县中药材产业的做大做强、科学发展。
(三)缺乏规模龙头企业的示范与带动。炎陵县中药材种植点多面广,如一盘散沙,既没有形成地域品牌效应、规模效益,也给初入者带来经营性巨大产业风险。同时因缺少上规模的龙头企业带动,缺少品牌产品和带有地理性标志的拳头 产品,中药材市场竞争力不强。在中药材加工方面,炎陵县还没有一家中药饮片生产及中成药制药企业,中药材产业链较短,尚处种植或粗加工阶段,产品大多是卖原料或是进行粗加工后卖出,缺少高科技支撑、产品附加值较低,缺乏专业研发技术人才,精深加工突破难。龙头企业发挥的示范和辐射作用不强,中药材产业发展带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不足。
(四)缺少有针对性的政策扶持。目前,我县尚未出台符合我县实际的、有针对性的中药材产业发展相关扶持政策。并且我县中药材产业发展的宣传氛围不浓,缺少一个中药材产业信息和技术指导综合服务平台,群众对中药材产业发展情况的知晓率不高。总体来看,在政策、资金、技术、人才、宣传等方面的扶持和支持力度都不够。况且,中药材有固定的生长周期且前期投入较大,有的品种种植要达五年以上才有收益,有的一亩地一年投入就要两、三万元的成本。没有政策扶持,企业和种植户在成本投入、资金周转、用工保障、市场行情等方面都存在较大的经营风险。
二、对策与建议
近年来,随着中医中药医疗保健作用在国内国际越来越受重视,大健康产业蓬勃发展,传统农业改革和转型的步伐加快,从中央到地方十分重视中药材产业发展,湖南省制定了《湖南省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6—2025年)》,中药材产业发展迎来了良好的机遇期。炎陵县也可以将中药材产业作为发展大健康产业的重要抓手,作为调整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发展方向,进一步促进中药材产业的发展。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产业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引导,应由中药材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统筹研究协调解决中药材产业发展中的问题。建议尽快成立炎陵县中药材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由县政府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在县林业局下设办公室,建立定期研究协调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我县中药材产业发展。由中药材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中药材产业信息和技术指导综合服务平台,提供中药材市场行情及产前、产中、产后的技术指导等服务。通过平台建设,加强中药材种植技术培训、及时发布市场供求导向信息、搭建产品供销网络,与全国各地大型中药材交易中心进行有效对接和互动,实现为中药材产业发展提供“种、产、研、销”等“一条龙”服务。
(二)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依据市场需求和发展需要,采取多种经营方式,鼓励农户通过林地流转、租赁、合作等模式大力发展中草药产业。建议县政府组织专业人士或委托专业机构,按照《湖南省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和省、市相关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炎陵县《中药材产业发展规划》。可根据炎陵县中药材种植特点和优势,结合生态观光旅游、森林康养产业发展、美丽乡村建设等,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分步实施,绘制好炎陵县中药材产业的发展蓝图。
(三)精准扶持,培育龙头。政府出台了有针对性的扶持政策,从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加大投入,对于上规模的基地给予补助或奖励,同时出台防范自然灾害风险的金融保险及相关融资方面的政策,为中药材产业发展保驾护航。通过规划设计、政策扶持,明确发展方向,培育中药材龙头企业,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带动力。同时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向精深加工发展,提高产品附加值,延长产品产业链。一是引导规模种植。对新种植中药材(非转基因品种,下同)5亩以上建设标准化中药材生产基地,给予300元/亩补助,分三年补助到位。支持200亩以上的中药材种植项目申报省级现代农业(林业)特色产业示范园,申报成功的项目由县级财政安排10万元资金给予奖补。二是支持标准化生产。鼓励构建可溯源体系,形成“来源可溯、去向可追、质量可查、责任可究”的机制,对成功构建标准化可溯源体系的经营主体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补助。
(四)提升内质,打造品牌。大力推广“企业(药企) 合作社 农户”或校企共建的生产模式。推行订单生产,建议对在炎陵县设立“定制药园”作为原料药材供应基地的医药企业,每年按收购原料药材实际支出资金增量部分的0.5%对医药企业给予奖补。积极引导企业开展中药材规范化种植,推动实施 GAP 或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的基地建设,提高基地建设规模化、标准化水平。通过邀请专家和专技人员,开展中药材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提高中药材种植管理等新技术应用率。炎陵县应鼓励龙头企业以技术为支撑,以打造特色优质产品为方向,将炎陵县的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品牌优势。根据市场行情和群众对健康养生需求的变化,调整产业结构,实行差异化发展,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精。同时,大力挖掘我县野生中药材资源,形成地方特色和独特优势,研发和创立具有炎陵地理标志的优质品牌产品。通过加强产品的宣传推介,不断提升炎陵中药材产业的市场竞争力和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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