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流通_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分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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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清处方药和非处方药】
1、除了标识不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区别还有:获取方式不同、服用后对身体影响不同、宣传方式不同。获取方式不同 处方药:指须凭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或药房工作人员同意即可调配、购买和使用的药品。
2、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标志如下:处方药就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的药品;而非处方药则不需要凭医师处方即可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品。
3、处方药 Preseription Drug / Ethical Drug / Receptor X,缩写为Rx。国际通用的处方药英文缩写是是Rx,它由R和X二个字母组成,R是Receptor的第1个字母,表示给患者(接受者)之意,X表示处方的内容。
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
1、第三条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的制定。 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第四条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非处方药目录的遴选、审批、发布和调整工作。
2、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使用方便,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 与发展的决定》,制定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
3、处方药只准在专业性医药报刊进行广告宣传 非处方药经审批可以在大众传播媒介进行广告宣传。
4、《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药品类管理办法,于1999年6月11日通过审议,200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1、第六条 药品生产、批发企业必须按照分类管理、分类销售的原则和规定向相应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销售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并按有关药品监督管理规定保存销售记录备查。
2、第四条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非处方药目录的遴选、审批、发布和调整工作。 第五条 处方药、非处方药生产企业必须具有《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其生产品种必须取得药品批准文号。
3、药品经营企业应当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的经营范围经营药品。第十八条药品零售企业应当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分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4、第十三条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有关审批、流通、广告等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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