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处方药滥用(关于非处方药滥用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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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麻药品处方管理办法?
一、购买麻醉药品须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经上一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发给《麻醉药品购用印鉴卡》按照购用限量规定,到指定的麻醉药品经营单位购买。
二、在采购麻醉药品时须向麻醉药品经营单位填送麻醉药品申购单,麻醉药品经营单位在供应时必须详细核对各项印章及数量。供应数量按卫生部规定的麻醉药品品种范围及每季购用限量的规定办理。
三、使用麻醉药品的医务人员必须具有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经考核能正确使用麻醉药品,且具有麻醉药品处方权。
四、麻醉药品的每张处方注射剂不得超过二日常用量,片剂、酊剂、糖浆剂不得超过三日常用量,连续使用不得超过七天。麻醉药品处方应书写完整,字迹清晰,开处方医师签名后加盖病区章并注明疾病诊断。配方应严格核对,审核人、配方人、核对人和发药人均应签名,并建立麻醉药品处方登记专册。住院病人所开每日用的麻醉药品,由护理部专人加锁保管。手术室给予少量麻醉药品作为基数,由专人加锁保管。手术中用麻醉药品凭空安瓿按规定处方实际用量向药房领取。医务人员不得为自己开处方使用麻醉药品。
五、经医院临床科室诊断为恶性肿瘤的患者或确需使用麻醉药品的危重病人,核发《麻醉药品专用卡》,患者凭卡按规定开方配药。
六、麻醉药品实行“五专”(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管理,麻醉药品处方由药房加盖麻醉药品专用章发给病区,按上述规定使用。处方保存三年备查。对麻醉药品滥用者,药房人员有权拒绝发药,并及时向院领导回报,妥善处理。
七、定期检查麻醉药品使用及管理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及时处理,必须做到帐物相符。需报损处理的麻醉药品,经当事人写明真实、详细情况,报主管院长批准,完备各种手续后方可处理。
八、药房每天对麻醉药品领用情况进行登记、做帐、交接,药库保管人员发登记专用卡,每天盘存,盘存数两人签名,科室不定期抽查。
这些管理办法通常包括以下方面:
1. 处方管理:规定了医师开具精麻药品处方的条件、要求、格式和内容等。这是为了确保医师合法、规范地开具处方,减少滥用和误用精麻药品的风险。
2. 药店销售:明确了药店售卖精麻药品的条件、资质和要求。药店必须符合相关要求,才能合法销售精麻药品,并遵守严格的监管措施,防止非法销售和滥用。
3. 药品登记和监管:规定了精麻药品的登记和监管程序,包括药品生产企业的许可证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查和监管等。这些程序有助于确保精麻药品的安全性和合法使用。
请注意,具体的精麻药品处方管理办法可能因国家或地区而异,您最好参考相关的法律法规或咨询专业机构获取最准确和最新的信息。
《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规定,精神药品必须按照规定的管理程序和使用原则使用,其中包括精神药品处方管理。具体来说,精神药品的处方管理应遵守以下规定:
1.处方格式规定:精神药品处方应采用特定的格式,包括诊断、选用的药品、用药方法、用量、疗程、医师签名等。
2.药品选择原则:医师应根据病人的症状、体质、药品不良反应、药品相互作用等因素,科学地选用适当的精神药品。
3.用药方法和用量控制:医师应根据病人的具体情况,科学地控制用药方法和用量,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如最大用量限制等。
4.医师签名和用药记录:医师应在处方上签名,并保留用药记录,以备查询。
5.处方保存和报送:医疗机构应保存处方,并按规定向上级公安机关报送精神药品处方信息。
6.严禁虚假处方:医师应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严禁开具虚假的精神药品处方。
总之,精神药品处方管理是非常严格的,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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