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经营乙类非处方药人员要求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经营乙类非处方药人员要求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吉林省开办连锁药店总部有什么要求?吉林省开?

1、吉林省开办连锁药店总部有什么要求?吉林省开?

答:按照新的药品监督法,要开药店应该先到药品监督管理局去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再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手续。另外开药店还有很多具体的规定,要开办药店的人应该到药品监督管理局去详细咨询。

下面是吉林市《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申请须知

一、许可事项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发证

二、许可依据

《药品管理法》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三、许可条件

(一)符合当地常住人口数量、地域、交通状况和实际需要的要求,符合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

(二)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三)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四)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第83条规定的情形。

(五)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以及卫生环境。

(六)具有能够配备满足当地消费者所需药品的能力,并能保证24小时供应。

(七)符合《吉林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或《吉林市开办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吉林市农村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的要求。

(八)国家对经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预防性生物制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许可数量

无数量限制

五、许可程序

(一)筹建:申办人到受理窗口提出筹建申请——受理——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窗口领取审批结果

(二)验收:申办人完成筹建后,到受理窗口提出验收申请——受理——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验收——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窗口领取审批结果

六、许可期限

(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决定。

(二)在收到验收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

七、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

(一)筹建申请

填写《吉林市药品零售企业筹建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学历、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原件、复印件;

2.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聘书原件、复印件。

(二)验收申请

填写《吉林市〈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拟办企业核准证明文件;

2.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置图及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3.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聘书原件、复印件;

4.拟

1. 吉林省开办连锁药店总部有要求。
2. 这是因为连锁药店总部需要确保药店的经营质量和服务水平,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健康安全。
要求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药店经营资质要求、药品质量管理要求、药店管理制度要求、药品采购渠道要求、药店装修和设施要求等。
3. 此外,连锁药店总部还可能对加盟商的经营能力、资金实力、市场调研等方面提出要求,以确保连锁药店的运营能够符合标准,并且能够在市场中具备竞争力。
因此,吉林省开办连锁药店总部的要求是多方面的,需要综合考虑各个方面的因素。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经营乙类非处方药人员要求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经营乙类非处方药人员要求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