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非处方药品违规广告法,非处方药可以做广告吗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那些非处方药品违规广告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那些非处方药品违规广告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广告法第十六条的规定?
广告法 第十六条 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
(二)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
(三)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者其他医疗机构比较;
(四)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药品广告的内容不得与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不一致,并应当显著标明禁忌、不良反应。
处方药广告应当显著标明“本广告仅供医学药学专业人士阅读”,非处方药广告应当显著标明“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推荐给个人自用的医疗器械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请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或者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购买和使用”。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明文件中有禁忌内容、注意事项的,广告中应当显著标明“禁忌内容或者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
广告法第十六条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诚信,不得含有虚假、夸大、误导性内容,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违反社会公德。
广告主体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广告发布者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违反规定的广告将受到法律制裁。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药品,不得做广告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那些非处方药品违规广告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那些非处方药品违规广告法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