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类非处方药可以开架自选-乙类非处方药不能在哪个场所中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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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新开的药店也要施行GSP认证,GSP就是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一切都要按GSP模式运作。 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2)具有与所经营的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3)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4)具有保证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由于地域不同具体数额我建议你到当地政务中心药监窗口(或药监局)咨询或直接交给当地代理机构办理。办理程序: (一)注册申请 1、拟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须向拟办企业所在地区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①药品零售企业筹建申报资料核对一览表; ②《药品零售企业筹建申请表》; ③ 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学历、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复印件(交验原件)及个人简历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交验原件); ④ 房屋使用意向证明(产权证或租赁意向协议)复印件(交验原件); ⑤ 选址的地理位置图(乙类非处方药柜除外); ⑥ 连锁加盟店还需提供与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签订的质量保证协议; ⑦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2、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大型开架式药店10个工作日)内,依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关于转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办人。不同意筹建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办人若不服本决定, (二)许可证申请 1、申办人完成注册后,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提出验收申请,并按规定提交以下资料: ①《药品零售企业许可申请表》; ②《药品零售企业许可审查表》; 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交验原件); ④房屋使用证明(产权证或租赁协议)复印件(交验原件); ⑤经营场所和仓库平面布局图; ⑥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聘书; ⑦企业质量管理文件及主要设施、设备目录; ⑧《予以筹建药品零售企业通知书》(复印件)。 2、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应当自收到完整申请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组织验收,作出是否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符合条件的,自作出准予许可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办人颁发、送达《药品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办人,说明理由,并告知申办人若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书面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3个月内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在对申办人的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该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到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并听取申办人、利害关系人的陈述和申辩。依法应当听证的,按照法律规定举行听证。
申请互联网药品信息许可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人打印填写与在线申请内容一致的《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申请表》一式三份;
2、拟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网站获准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许可证复印件;
3、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4、保证交易用户与交易药品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措施;
5、营业执照复印件;
6、保障网络安全和交易安全的管理制度及措施;
7、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复印件及简历;
8、仪器设备汇总表;
9、开展的基本业务流程说明及相关材料;
10、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和企业各部门组织机构职能表;
11、软件评测机构对有关功能模块以及系统安全性的测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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