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处方药应显著标明_非处方药应显著标明的是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非处方药应显著标明,以及非处方药应显著标明的是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今天给各位分享非处方药应显著标明的知识,其中也会对非处方药应显著标明的是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处方药可以发布广告吗
1、处方药可以在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发布广告,但不得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广告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以公众为对象的广告宣传,处方药不得以赠送医学、药学专业刊物等形式向公众发布处方药广告。
2、法律分析:处方药可以在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发布广告,但不得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广告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以公众为对象的广告宣传。
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部。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处方药可以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同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介绍,但不得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广告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以公众为对象的广告宣传。
4、如果是处方药,也就是药品的右上角没有OTC那几个字的药品,这类药品是不能在一般的媒体上刊登广告的,这类药品只能在专门的医疗杂志上刊登的,这类杂志一般都是医学工作人员看的,为了了解药物的最新信息的。
2017年《药事管理与法规》考点:专有、专用标识
年《药事 管理与法规》考点: 专有、专用标识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外用药品和非处方药的标签,必须印有规定的标志。
年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重点:药品包装、说明书 发运中药材的包装必须注明:品名、产地、日期、调出单位,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中的文字应当清晰易辨,标识应当清楚醒目,不得有印字脱落或者粘贴不牢等现象,不得以粘贴、剪切、涂改等方式进行修改或者补充。
药品的特殊性 ①专属性:药品的专属性表现在对症治疗,患什么病用什么药,不像一般商品可以互相替代。处方药品只有通过医师的检查诊断,凭医师处方*销售、购买和使用。
年《药事管理与法规》考点:药品广告管理 药品广告管理 概述 药品广告,是指药品生产经营者通过一定媒介或者形式推销药品的信息。
2015漳州公务员热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5年修订)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告活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广告业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年9月1日起,新版《广告法》正式实施 ,这也是广告法实施20年来首次修订,与旧法相比,“新法”的一大亮点是完善了广告代言制度,尤其对明星代言和未成年人代言进行了严格限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1994年10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5年2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中的第二章第八条。
不得在药品广告中出现的情形
1、药品广告不得含有医疗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诊疗项目、诊疗方法以及有关义诊、医疗咨询电话、开设特约门诊等医疗服务的内容。故C错误。
2、药品广告不得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不得利用国家机关、医学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或者专家、学者、医师、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非药品广告不得有涉及药品的宣传。
3、药品广告中有关药品功能疗效的宣传应当科学准确,不得出现下列情形: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的;利用国家机关、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或者专家、学者、医师、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
4、法律主观: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等内容。
5、药品广告的内容不得与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不一致,并应当显著标明禁忌、不良反应。
6、准,不得发布广告。第九条 经批准发布广告的药品,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省、自治 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有权通知广告经营单位,暂停发布广告或吊销其 药品广告批准文号。
关于非处方药应显著标明和非处方药应显著标明的是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非处方药应显著标明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非处方药应显著标明的是、非处方药应显著标明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