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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条件

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人员资质:必须配备专职的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专业培训后,由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上岗证的人员。

汕尾市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条件如下:必须有《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面积100平方米以上。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且经药监局培训合格的人员两名以上,与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设施设备。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是什么

1、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非处方药不需要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即可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第三条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的制定。

2、《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药品类管理办法,于1999年6月11日通过审议,200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3、第十二条 处方药只准在专业性医药报刊进行广告宣传,非处方药经审批可以在大众传播媒介进行广告宣传。 第十三条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有关审批、流通、广告等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4、根据药品管理法、GMP、GSP对药品分类管理的要求,主要的规定有:药品与非药品分开存放(批发企业应该分库存放,零售企业设非药品区)。

5、第五十四条 国家对药品实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制定。第五十八条 药品经营企业零售药品应当准确无误,并正确说明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

药品经营企业的经营范围包括什么

零售药品的经营范围 (1)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范围: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生物制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

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范围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生物制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

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 生物制品; 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

法律分析:(1)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范围:①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②生物制品。③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④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

药业有限公司经营范围:i类、ii类、iii类医疗器械产品的生产、销售;化妆品、卫生消毒产品的生产、销售;食品、保健食品的生产、销售;洗涤剂产品、日用品的生产、销售;医药产品研制。

根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七条 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范围的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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